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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创意产业园消防系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11 05:12

附件一.docx

海珠创意产业园消防系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海珠创意产业园消防系统建设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海珠区大干围38号海珠创意产业园

1.2.3  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建筑总面积7.6816万平方米,共五栋大楼,其中10号楼、11号楼、11-1号楼楼高30.8米,13号楼楼高30.5米,12号楼楼高33.8米,包括但不限于五栋大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应急疏散系统、消防栓系统等的整改

1.2.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5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00万元。

1.2.6  招标内容:海珠创意产业园消防系统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应急疏散系统、消防栓系统等但不限于以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通用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4.4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 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1。

1.5.2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3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人报名。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点:海珠区大干围38号第五工业区12号楼二楼南边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5.74万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15%)

1.7.2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无。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聂小姐   

电话:020-84330818

地址:海珠区大干围38号第五工业区12号楼二楼南边 

1.9.6本公告在海珠创意产业园官网(网址:http://shunnan.gz13.hostadm.net)、海创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创意产业园官网发布。

1.9.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海珠区大干围38号第五工业区12号楼二楼南边

1.10.3 电话(手机)号码:聂小姐 020-84330818

1.10.4 传真号码: 84330818-303    

1.10.5 电子邮箱:461228814@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西城路27号

1.11.3联系人: 植工、 020-66851218-8111

1.11.4 传真号码: 020-66851219

1.11.5电子邮箱:8041208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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